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优点: 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银行办理贴现业务 首先,持票人向汇票开户行申请电子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银行相关人员会根据电子承兑汇票持票人的业务类型和汇票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接受业务的决定。 然后,银行经理根据持票人情况结合此银行规定利率向持票人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此报价后,开户行开始办理业务,并且通知持票人做好办理业务的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根据银行,票据种类不同而改变。就比如:100万以上的有月息的按照3.5%到3.87%贴现率计算,大额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3.73%-3.98%,各银行不一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对记载有“不得转让”、“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进行贴现的由于银行取得该惁后无权主张票据权利,原则上应不予接受;
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对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人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的,银行即使取得该票据不违法且票据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记载上述字样的原背书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接受该种票据贴现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应当在充分衡量风险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费:只收取贴现月利率或直接买断,划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时直接扣除,不另收费。贴现利率为 ‰(具体以当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准)。